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因此,专利权转让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的转移。
专利权人将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以转让的方式移交给受让方,可以直接获得经济利益,最直接、有效地体现专利权的价值,而受让方通过专利权转让,以最为快捷的方式获得专利技术,从而缩短研发周期,有利于抢占市场先机。
专利权转让流程
1、双方确定专利权转让的意向;
2、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转让协议;
3、将专利权转让合同,制作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
4、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权转让请求以及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
5、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所提交的申请文件;
6、经审查合格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转让所需资料
1、转让方、受让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
2、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
3、受让方若需委托代理,则还需要提供新的委托书。
注意事项
1、专利权转让前,需评估专利权的专利性,以确定专利权的价值。
2、专利权转让后,虽然受让方已经获取专利权,但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下发新的专利证书,受让方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以证明其专利权。
3、转让方、受让方签订合同的日期距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日期应当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因此,应当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之后,及时的提交专利权转让申请。
4、专利权的转让生效日并非转让合同签订日,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5、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专利的申请权也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