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
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7、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8、公司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业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10、不要使用已吊销或者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11、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a、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b、《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c、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